全国政协常委蔡冠深、新华集团主席蔡冠深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
全国政协常委蔡冠深在今年两会期间,建议中央大力支持深圳与香港“北部都会区”联动发展,包括建议在中央指导下,由深港两地政府高层领导牵头,设立协同规划委员会,提高规划过程中的双方参与,又建议在港深结合部参照“横琴方案”,以“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模式打造“粤港深度合作示范平台”,采取“关外”模式,开展协同立法和优化营商环境。他相信,有关做法有助促进深港协同发展,也有助突破香港人口不足、动能不足的瓶颈。
他认为,推进深圳口岸经济带与香港北部都会区协同开发,对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特殊作用,有助探索如何更好利用两种制度优势,在湾区资金、人员、货物、数据流动和规则对接等发挥示范作用。因此,他在今年带来的其中一份提案中表示,深港两地应主动把握香港北部都会区和深圳口岸经济带建设机遇,实现深港协同发展。
建言设立协同规划委员会
他建议由深港两地政府高层领导牵头,设立协同规划委员会,提高规划过程中的双方参与,充分听取深港两地诉求。委员会可以集中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提升深港两地软硬件设施连接水平;二是开展城市功能规划;三是协调两地产业布局。
他指出,深港两地各有自身的产业优势,在未来发展过程中需要注意产业布局的差异化和协同化。因此,建议由中央牵头推动深港两地政府成立合资公司,以河套等合作平台为试点,共同负责深港两侧园区管理,落实管理层面的融合,绑定共同利益,真正实现协同规划与发展。
建言打造“粤港合作示范平台”
蔡冠深指出,《横琴方案》赋予粤澳双方极大的政策自主权和共同决策权,呈现出合作区“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发展模式,是“一国两制”的实践性突破。《横琴方案》将内地原有关税管理区“后撤”,并对货物采取“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措施。合作区亦设有粤澳政府共同组成的管理委员会,这些创新模式让两制能在粤澳横琴特殊区域有效融合发展。
因此,他建议,借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实践经验,鼓励粤港双方就彼此合作的不同模式进行前期研究和准备,例如考虑在深圳前海海洋新城、香港流浮山海岸发展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港沙头角中英街四个特殊区域,率先打造“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粤港合作示范平台”。
在打造“粤港合作示范平台”时,他建议,可以采取“关外”模式。
他指出,目前,一般综合保税区基本上是“境内关内”的监管模式,是在执行较为严格的监管、许可、程序要求下,给予进境货物暂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特殊待遇。“粤港合作示范平台”由于属“关外”区域,可以参照香港自贸港的贸易政策,以关外保税区模式,对境外进入平台区域内的货物实行高度开放的国际运输和清关管理。除相关规定不予免税或保税的货物外,对从境外进入平台区域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给予免税或保税,并对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此外,他还建议,在“粤港合作示范平台”中,开展协同立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比如,在坚持本地立法创新与国家法制统一相结合的原则下,鼓励粤港两地探索协同立法和法律合作,参照香港的营商环境与法律法规,在“粤港合作示范平台”逐步实现两地法制环境融合。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粤港两地建设信息专用通道,支持电信企业提供跨境信息服务,并以适当方式经营电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