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周渝波:健全完善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机制 鼓励国有资本敢于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发布时间: 2023-03-10 09:22:20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李佳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渝波。

中国网3月10日讯(记者戴凡 赵娜) 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一直是历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渝波就此话题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

中国网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中国国新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方面做了哪些努力?取得了哪些成效?

周渝波:中国国新牢牢把握运营公司“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的功能定位,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累计对外投资投放金额达到9700亿元、其中95%以上投向了国资央企。在“优增量”方面,围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环节,积极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累计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项目近270个、金额近2900亿元,实现9个子领域全覆盖。其中,投资原创技术策源地项目超40个、金额超65亿元,投资现代产业链链长项目30余个、金额近170亿元。在“活存量”方面,与产业央企合作设立业务平台,开展存量资产盘活业务,累计承接“两非”资产超140户、金额超过240亿元,有效助力央企加快“两非两资”剥离处置、聚焦主责主业。助力REITs改革试点在央企落地实施,投资蛇口产园REIT、中国交建高速REIT等全部央企REITs项目。同时,通过开展央企上市公司股份运作,积极推动国有资本从传统行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中国网记者:您能结合所在领域谈谈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国有企业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吗?

周渝波: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深刻阐释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特征,其本质要求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等。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承担着重要使命。中国国新作为一家专司国有资本运营的中央企业,深刻领会中央关于运营公司“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的定位要求,立足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功能作用发挥等方面展现责任担当。一是在不断壮大产业央企资本实力上发挥作用。公司通过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积极引导集聚社会资本,充实国资央企资本实力。截至2022年底,通过基金出资310亿元带动募资900亿元,通过领投项目90个带动社会资本1170多亿元。去年公司成功分期发行10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新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中央发电企业能源电力保供工作。二是在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上发挥作用。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环节,积极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累计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项目超270个、金额近2900亿元,实现9个子领域全覆盖。其中,投资原创技术策源地项目超40个、金额超65亿元,投资现代产业链链长项目30余个、金额近170亿元。三是在助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上发挥作用。近年来,以市场化方式参与组建国家管网集团,出资支持鞍钢重组本钢,中国电气装备重组整合,东航集团、天翼云股权多元化改革,中国移动、中国海油A股上市战略配售以及中国绿发、中国商飞增资扩股等,合计出资近千亿元。开发“1+N”系列央企指数,服务央企价值管理,践行积极股东模式;配合支持国企改革专项工程,设立运作双百基金、科改基金、综合改革试验基金群,推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四是在协助央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发挥作用。通过保理、租赁业务等方式,累计向央企投放资金超3300亿元,助力压两金、减负债、降杠杆;设立运营信保基金。五是在服务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上发挥作用。重点支持央企“走出去”获取国内紧缺资源、引进“卡脖子”技术、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中国网记者:作为新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今年您带来了哪些提案和意见?

周渝波:2021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总额308.3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86.9万亿元。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明确要求,需要健全完善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机制。

目前,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但影响国有资本配置的一些突出矛盾需要重视解决。一是实体产业周期性波动与金融机构安全性要求的矛盾。二是实体企业聚焦主责主业与创新资源融通融合的矛盾。三是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与科技创新投资风险的矛盾。四是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任期制考核与产业培育长期性的矛盾。针对上述矛盾,为健全完善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机制我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推动完善“产融结合”机制,畅通国有资本在资本市场和实体产业间的流动渠道。重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国有资本带动优势,形成更加畅通的实体产业和资本市场结合部和连接点。既充分理解把握实体企业发展需求,又依法合规用好各种金融工具,通过基金募资、项目投资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创新资源参与科技创新、产业培育,实现各类资本的信用转换、期限转换,促进提升资本要素在实体产业的配置效率,更好实现“以融促产”“以融强产”。

二是健全完善跨界创新合作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在协同创新中跨业跨企流动。在健全新型举国体制中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协同创新、设立国家专项基金等为抓手,更大力度推动国有资本跨行业、跨企业流动,依托产业龙头央企,联合民营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打造创新联合体,健全跨领域、跨行业、跨学科联合创新机制,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

三是完善科技创新投资容错机制,鼓励国有资本敢于投向科技创新领域。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按照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原则,针对科技创新投资特点制定规范的容错程序,明确国有企业在开展科技创新投资中,如果遵守决策程序、履行应尽义务且不存在故意违法违规情形的,可以不追究单个科技创新投资项目国有资本损失的个人责任,以此消除国有资本开展科技创新投资的顾虑。

四是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机制,引导国有资本加大科技攻关、产业培育投资力度。持续完善年度考核加分、研发费用视同利润加回、资本金注入、工资总额单列等一揽子支持国有企业创新的考核政策,深入探索对承担长期性科技攻关、产业培育任务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制定递延式考核机制、阶段性专项考核目标和特殊的任期制安排,以此激励国有企业负责人更好把握需要国有资本长期投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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