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26日,广东省深圳市,图为周伟思庭审现场。摄影:石榴/CFP
身份复杂 既涉受贿又涉行贿
公诉机关资料显示,周伟思,原是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深圳市龙岗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曾任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南联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因受贿、行贿嫌疑,于2013年1月24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受贿罪、行贿罪,于2013年2月7日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次日由深圳市公安局逮捕。
因为当时的网帖社会影响巨大,不少人现在提起周伟思都会叫他“村官”,但是检察官表示,周伟思的“村官”的身份界定有一定“复杂性”。
据检察官介绍,2004年深圳全面城市化后,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原任村委会主任的周伟思担任了居委会主任。作为居委会主任兼任股份公司副董事长的周伟思,2007年起又被任命为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协助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在其依法从事公务期间,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而其另一重身份——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股份公司副董事长,从事的是基层自治管理工作,就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检察官强调,周伟思利用不同身份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好处费的行为,分别触犯了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两个罪名。
检察官表示,周伟思还涉嫌单位行贿罪。其在担任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期间,为使违规建设的南联股份合作公司统建楼顺利建成并通过检查,多次送给深圳市龙岗区城管局副局长兼龙岗区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龙岗区查违办副主任何某共计港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