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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取消下放44项行政审批事项[组图]

发布时间: 2014-06-12 14:16:07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寇莱昂  |  责任编辑: 寇莱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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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6月12日召开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中国网记者 寇莱昂 摄

    中国网6月12日讯(记者 寇莱昂)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今日介绍,去年以来,发改委取消和下放了44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投资审批事项、生产经营许可和资质资格认定方面的审批事项,需报中央管理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减少60%。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固定资产投资司长黄民介绍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去年以来,发改委取消和下放了44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投资审批事项、生产经营许可和资质资格认定方面的审批事项。与此同时,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创新管理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迈出了较大的步伐。

  比如在投资方面,修订出台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这就使需报中央管理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减少60%,将31类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下放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来安排。及时修订出台了企业投资、外商投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项目单位的申报内容、改进和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行为。

  在价格领域,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按照精简一批审批事项、放开一批定价项目、完善一批价格机制的工作思路,深化农产品、资源性产品、交通、电信、医药等领域的价格改革,缩小政府定价的范围,减少政府定价项目,改进价格管理方式,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在价格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取消了价格评估人员职业资格认定的审批,下放了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审批。陆续放开了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价,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服务价格、低价药品价格、电信业务资费和准池铁路货运价格,也包括种子、桑蚕茧和除纯碱、烧碱以外的工业用盐的价格。

  除此以外,发改委在工业、交通、社会事业等领域也取消、下放了一批审批事项。

  下一步,李朴民表示,发改委将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的要求,坚持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为切入点,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非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进行全面的梳理,按照该放的要坚决放开放到位,该管的要切实管住管好的要求,更加自觉、更加积极主动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一方面继续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将原计划2015年再次修订核准目录的工作任务提前到今年完成。另一方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前发改委已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要求,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提出了分类处理的意见。这是第一项工作,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二是加快建立纵横联动的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同步下放前置审批权限,加强发展规划,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行业准入等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管理,实现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依法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

  三是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的要求,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行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管理制度。重点包括:要会同有关部门梳理审批工作流程,研究提出建立前置审批事项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制定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为申请人提供指导和服务。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工作规则》,强化自身约束,同时要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切实把审批变为服务。四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要根据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处理结果,及时更新、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我们还要配套推进地方发展改革部门的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切实把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真正接住、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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