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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1300万人将落户城镇[图]

发布时间: 2015-07-08 08:45:09  |  来源: 中国网综合  |  作者:  |  责任编辑: 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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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今天上午召开广东省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新华网广州7月7日电(记者周强)广东省公安厅在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广东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并力争在2020年实现1300万人口在全省城镇落户。

历经一年半时间的调研、起草和修改论证,广东省政府近日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彭会介绍说,作为此次户籍改革的工作目标,广东将努力在2020年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该省城镇落户,其中包括省内人口600万,省外流动人口为700万。

根据省内各城市经济发展程度和人口迁移的压力,广东进一步细化明确了21个地级以上市的基本落户条件。其中,河源、韶关、梅州、汕尾、阳江、肇庆、清远、潮州、云浮等中小城市需有序放开落户限制,意见要求在上述城市的城区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珠三角部分城市的落户政策,则要求申请者需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合法稳定就业及参加社会保险均满5年。

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茂名、揭阳等6个市城区人口数量虽然达到大城市以上的规模,但是城区面积较大,人口承载压力并不大,则参照中小城市落户政策执行。

作为人口超过1000万的特大城市,广州、深圳两市需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具体落户政策还需广、深市政府来具体制定,但在人口迁入的条件上,可根据本市环保、就业、社会基础设施的承载量来不断调整,但整体是逐步放宽的。”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户政处处长黄成龙解释说。

黄成龙说,根据国务院户籍改革意见,建制镇需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但由于东莞、中山两市不设县,属于市直管镇,情况较为特殊,考虑到人口压力,需要逐步放开。珠海从人口规模来看虽属小城市,但它是经济特区,毗邻港澳,所以人口需要适当控制。

此外,作为创新人口管理手段之一,广东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东省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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