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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城乡居民医保整合:需逐步建立机制 非一蹴而就[组图]

发布时间: 2016-01-20 16:22:12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佟静  |  责任编辑: 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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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访谈特邀专家解读解读《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摄影/董宁


中国网1月20日讯(记者 佟静)在过去60多年中,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数经变革。目前,中国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覆盖人口超过13亿。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之后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会给老百姓的生活带来哪些改变?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如何更好的实现“公平”?中国访谈特邀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研究员吴光,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制度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顾雪非进行详细解读。访谈视频>>>>

一、医保待遇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

吴光:整合中的原则是“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先说“待遇就高不就低”。在整合中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尽可能的使原来已经纳入报销范围的待遇不减少不降低;再说 “目录就宽不就窄”。新农合的医保目录是地方分别规定,少的七、八百种,多的达1300多种,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执行的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2200种,地方在此基础上还做了15%的调整,所以地方目录比国家还要再宽一部分。在整合过程中 “就宽不就窄”,方向是向大目录靠拢。这应该是医疗保障水平提升的一种体现方式,医疗保障水平的提升不能只看报销比例,还要看可报销什么,服务包的大小。

顾雪非:首先需要强调一下,其实现在的目前两个制度,它的待遇水平是比较接近的。

比如从筹资标准来说,2014年人均是414元和409元,比较接近。待遇水平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待遇范围,现在两项都是以住院为主兼顾门诊。两个制度有一些差异,新农合包含的范围除了住院门诊之外还有住院分娩,有的地方还要拿出部分见做体检。新农合有22种大病保障,这是城镇居民医保没有的。所以,不能笼统认为新农合的待遇水平低于城镇医保;正因为两个制度水平比较接近,所以才有整合的基础。

另外一个待遇是支付标准,就是老百姓所说的报销比例。两个制度不管是住院还是门诊都是比较接近的。

二、是否会减轻农民的就医负担

吴光:整合以后对广大农民的待遇多多少少有一些改善。首先体现在服务包会比原来扩大。服务包包括医疗保险可以纳入的报销范围及目录。

第二,这次整合同时提出了提升统筹层次的要求。老百姓就医选择范围也会从县级扩大到地市级。到地级城市就医仍然执行本统筹地区的报销政策。这也是一种待遇的改善,他可以享受一些更好的医疗服务。关于减轻农民就医负担这件事要辩证看。随着就医选择范围扩大,农民个人就医负担不一定是减轻,说不定还比原来高。他如果在县以及乡镇医院就医享受比较高的报销比例,但如果到了地级市、更大城市、更高级别的三级医院就要享受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所以这是一种双刃剑,不一定是直接带来就医负担的降低。

顾雪非:我认为用一句话来说,应该是农民就医选择更多了。就像吴会长所说的,在统筹区域内,过去叫做异地就医,现在不叫做异地了。另外《意见》也提出了,将来会进一步加强门诊待遇,现在我们主要是住院待遇比较高,门诊报销比例相对低一些。我们通过这样逐步的提高门诊待遇,就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住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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