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维良:价格改革区分居民消费部分与经营型领域[组图]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11-25  发表评论>>

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国新办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网记者 李佳摄影

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国新办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网记者 李佳摄影

中国网11月25日讯(记者 李佳)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机制。那么,下一步如何去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和交通、电信这些领域价格的改革?这些改革又能给普通老百姓带来什么好处呢?

针对这些问题,25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价格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改委在推进价格改革上的措施,归纳为三个字概括,就是“减、建、保”。

“减”就是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按照《决定》的要求,除重要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实行政府定价外,其他的价格都要逐步、有序地放开。

“建”就是由政府定价的项目,要完善公开透明的政府定价规则和政府定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就要建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幅度挂钩的机制,不能因为价格改革和价格的上涨,使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受到影响。另外,要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价格政策体系。

“保”就是按照“底线”思维的原则,“保民生、促公平”——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在价格调整的过程中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比如,在水电气暖这些价格调整的领域,对居民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对基本需求部分,尽量保持价格稳定,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非基本的部分要更多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此外,在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这些领域的价格改革方面,连维良说:“第一,积极地推进,同时要稳妥地推进。把价格改革与相应行业的管理体制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第二,区分居民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对居民基本需求部分要通过阶梯价格机制来保民生、促公平,对非基本需求部分主要是反映供求关系;第三,区分增量部分和存量部分。对于存量部分,可能要分步到位,但对于增量部分要争取一步到位。”

1   2   3   下一页  


相关新闻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国网独家解读[组图]
·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生育二胎政策[组图]
·十八届三中全会会场小组讨论画面曝光[组图]
·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 全面深化改革方案公布[组图]
·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展路线图中国网独家解读[组图]
·俞正声:三中全会将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重大部署[组图]
文章来源: 中国网 本网部分展示作品享有版权,详见产品付费下载页面。购买请拨打010-88828049中国网图片库咨询详情 责任编辑: 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