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崮:财税改革不仅限于本身 是经济社会体制改革一部分 [组图]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12-23  发表评论>>

12月21日,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在中国经济年会2013-2014上接受中国网专访。中国网记者 寇莱昂 摄

12月21日,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在中国经济年会2013-2014上接受中国网专访。中国网记者 寇莱昂 摄

    中国网12月22日讯(记者寇莱昂) 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主办的“中国经济年会2013-2014”21日在北京举行。此次年会主题是“改革新号角,发展新阶段”,会议围绕当前改革和经济形势,重点解读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中国网进行了现场直播报道。

    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昨日在会上指出,财税运行的基础制度,就是IT技术、信息系统。现在信息系统的薄弱已经严重阻碍了我们重要的改革,个税改革、分类和综合改革提了20多年,实施不了,因为没有数据,怎么知道刘克崮有多少财产,怎么知道我报的数是真的假的,谁老实报谁交的税多,所以必须有底数,必须有信息系统,我了解了财税部门的系统,相对而言比有的单位它的数字中下等,希望财税领域的同志们迅速把财税数据系统提升上来。

    刘克崮表示,在财税改革上要有六个方面重要改革任务:

第一,财税改革不仅是自身改革,更重要是整个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部分,是行政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是我们国家国体的部分,是政治体制的部分。

第二,这五个功能在我们13亿人口大国中重要的任务是分解,把综合功能分解到各个层次,功能实施分到各个部门、各个方面。在贯彻三中全会中,财税应该把纵向的层次和横向分工理清楚。

第三,收入分配制度。收入分配制度要打开,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收入分配制度要打开,围绕国家的整体。

第四,全口径财政收入。

第五,支出制度、预算制度。

第六,财税运行的基础制度。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重要内容。《决定》中称,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具体包括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部分主要内容。

  刘克崮认为,财税改革不仅是自身改革,更重要是整个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部分,是行政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是我们国家国体的部分,是政治体制的部分。

  刘克崮指出,从财政角度理解,政府应该有五个功能,一是国家主权,政权运转;二是民生保障,公共事业;三是公共设施,市政工程;四是市场监管,辅助调控;五是国有资产,公共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这五个功能在我们13亿人口大国中重要的任务是分解,把综合功能分解到各个层次,功能实施分到各个部门、各个方面。政府层级间的划分,是最主要的,重于横向部门。” 刘克崮称。

  刘克崮进一步指出,中央就应该管全局和国际,民族独立问题、主权问题、强盛问题、国际合作问题;再就是做实市县政府职能,做的相对独立。地方定位在所有公民生活基地,定位于这个区域里的微观经济和社会活动,国家财政一定要在源头上把一部分当地产生的财源交给它,如土地、房产,然后让它匹配干自己的活儿。

  对于收入分配制度,刘克崮称,国家应该提高个人收入在整个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降低企业占比,特别是资源型、垄断性部门收入的占比。

  此外,刘克崮称,我们对国有资产,国有公共资源的管理很弱,应当把它在收入、支出、预算三个制度之外单独列出来,建立我们的资产管理和资源管理的体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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