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东明。中国网记者郑亮摄影
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
【新闻背景】今年初,四川制定出台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明确了依法治省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行动进程和主要任务,并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纲要》,不断提高依法治省水平。
《瞭望》:四川鲜明提出把依法治省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请问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王东明: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法治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是社会活动的基本准则和遵循。
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四川是欠发达省份,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社会发育程度相对滞后,长期以来积累的社会矛盾比较复杂,有的还很尖锐。没有法治的保障,就犹如坐在“火山口”,社会稳定没有根基,改革发展难以推进。
《瞭望》:法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保障,同时法治本身也需要通过改革不断加强。如何通过深化改革,加快法治四川建设步伐?
王东明:改革是解决目前我们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重要途径,法治四川建设也不例外。改革不仅为法治四川建设提供了路径,也提供了动力。
加快法治四川建设步伐,需要改进执政方式,改革行政体制和司法体制。通过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行政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
法治是最大的善治。只有以法律控制权力,以制度规范权力,以民主监督权力,才能防止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等问题。不能因为权力介入改变办事结果,不能因为人为原因影响处理公正。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权力制约,都要靠深化改革。
《瞭望》:四川确定的依法治省目标令人期待。我们更想知道,有哪些阶段性的推进计划和具体措施,来确保目标的实现?
王东明:依法治省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渐进性,需要统筹当前与长远,一步一步、稳扎稳打。我们确定了到2020年分阶段推进的目标任务,前4年主要是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水平;后3年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法治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实现依法治省目标。
怎么建设一支“好干部”队伍?
【新闻背景】去年以来,四川启动实施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力争用5年时间分级分期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人才6.2万名。
《瞭望》:您如何评价四川的干部队伍?您认为,什么样的干部才是四川优秀的干部?
王东明:反腐败斗争,我们党是坚定的,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十八大以来,我们党进一步加大反腐力度,并且取得了成效,赢得了人民拥护。在这个过程中,有不同层级的党员干部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其中也包括曾经在四川各级岗位上工作的党员干部,但毕竟只是极少数,不能代表四川党员干部的主流。我们四川党员干部队伍经历过大灾大难的考验,在带领全省各族人民改革发展过程中,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使命,是一支可以信赖的队伍。
四川发展需要的干部,应该是“思想解放、敢闯新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品德高尚、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我们将认真践行“好干部”标准,以更大力度抓好干部教育和培养工作,紧扣改革发展任务选贤任能、排兵布阵、调兵遣将,为四川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瞭望》: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四川将有怎样的探索?
王东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我们重点围绕五个方面进行探索实践: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任中的权重和在干部考察识别中的责任。二是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非定向推荐领导干部、全委会推荐重要领导干部等办法,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三是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差异化分类考核体系、综合考评体系。四是完善基层公务员考录制度,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录门槛,完善任期管理机制,探索面向工人、农民工考录乡镇公务员办法,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力度。五是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探索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基层干部报酬待遇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基层干部安心干事创业。
此外,我们还要探索面向全社会广纳贤才的机制办法,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畅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领导岗位和公务员队伍渠道。
《瞭望》:建设一支优秀的干部队伍,离不开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与监督体系。四川在这方面将会有哪些动作?
王东明:我们主要在三个方面着力:一是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完善决策失误纠错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信息公开、资金监管、专项检查、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
二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在责任制考核中的作用,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三是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建立健全改进文风会风、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治理吃拿卡要、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基层及群众等制度;建立干部驻乡进村入户蹲点调研制度;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