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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祖国的蓝天”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征稿启事

支持←→键翻页 发布时间: 2016-05-24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伦晓璇 | 责任编辑: 伦晓璇

  为贯彻“十八大”提出的“美丽中国”理念,配合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实施, 由环保部宣教司主办、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承办的《环境文化作品征集》——“我爱祖国的蓝天”摄影作品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欢迎行业内和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 环境保护部宣教司

      承办单位: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

      官方网站:中国网图片中心   tt65

      征集主题

      中国大地蓝天碧水的美丽景象、各地积极进行大气治理的工作镜头,公众绿色出行的生活记录,“珍惜美好环境,共创绿色家园”的社会氛围。

      征集时间

      2016522--72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作品均须以网络投稿方式提交。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4-8幅)。

      3.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画册制作和“图片库”留存(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4.对于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7.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须知

      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入选环境文化作品,获得出版和展览资格,并可获得相应的报酬。

      投稿邮箱:cecpa2014@163.com 

      “我爱祖国的蓝天”投稿咨询:

      联系人:崔自宝

      电话:0106447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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