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6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杨先静在法庭外候审。中国网图片库 高建业摄影
涉“三宗罪”,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近19亿元、受贿近1700万,2014年4月16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原巡视员(正厅级)杨先静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杨先静案发前为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正厅级巡视员,曾任安徽省地矿局政治部组织处副处长、处长、政治部主任、副局长、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1年,杨先静在担任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分管全省矿产资源矿政管理工作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决定延续分立万庄铁矿探矿权、转让范桥铁矿探矿权、出让周集铁矿探矿权,导致国家财产损失18.91亿余元。
同时,在2003年至2011年期间,杨先静利用自己先后担任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巡视员,分管全省矿产资源矿政管理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或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1654.8186万元、港币30万元、美元0.2万元。
另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已经退休杨先静利用自己曾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巡视员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向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相关人员“打招呼”,为一地块获得土地计划指标并通过建设用地审批提供帮助,收取“感谢费”30万元。
案发后,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共扣押人民币1711.4739万元
庭审中,杨先静对公诉机关指控不持异议,陈述过程中并数度哽咽。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做出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