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青岛中石化“11.22”特大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组图]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4-01-10  发表评论>>

青岛中石化“11.22”特大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2013年11月22日,山东青岛黄岛管线泄漏起火爆炸舟山岛街现场。(上图)1月9日,行人和车辆从山东青岛开发区舟山岛街通过。(下图)中国网图片库 晓峰 摄影

1月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青岛中石化“11.22”特大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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