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刚挂牌的杭州互联网法院(8月18日摄)。 8月18日,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成立,该法院定位于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杭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涉互联网案件,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就能完成诉讼,实现“网上纠纷网上了”。新华社记者翁忻旸摄
专家:互联网法院带来司法改革新方向
在便民之外,各领域专家更看到了互联网法院背后的社会意义。
李林表示,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有利于提升司法治理网络空间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国诉讼制度体系。它还将为依法管治网、规范网络行为提供重要的专业平台,“通过专业审理互联网案件,集中破解互联网诉讼瓶颈,及时总结规律,建立健全互联网诉讼相关规则,创建新型审判机制和司法运行体系,促进审判能力现代化。”
“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和运行,将对传统司法理念和审判方式产生重大变革性影响。”李林说,互联网法院运用互联网平台和技术,优化司法流程,规范司法行为,统一司法标准,提高审理效率,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极大解放和发展司法生产力。同时,让司法工作深度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最新信息技术手段,能够显著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服务能力,全面构建互联网时代的智慧法院,“这也为司法改革提供了新的方向”。
网易集团副总裁杨巍认为,互联网法院不仅仅是在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庭审微信直播等浅层次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更是介入司法改革的核心问题,对网络案件进行专门化的司法管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华也认为,设立互联网法院,是司法改革中的制度创新,意义重大。
此外,李林认为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可以探索互联网领域的法律规则。“电子商务时代,更要求法院裁判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对电子数据等科技证据的运用具有独特性,司法裁判的结果具有前瞻性。”李林表示,司法运作方式的电子化,开庭审理的网络化,卷宗、法律文书送达的网络化等等,也是互联网法院在今后不可回避的探索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