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在杭州成立[组图]

发布时间: 2017-08-18 15:04:30 | 来源: 新华社 | 作者: | 责任编辑: 杨佳

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法官参加宪法宣誓仪式。当日,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成立,该法院定位于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杭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涉互联网案件,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就能完成诉讼,实现“网上纠纷网上了”。新华社记者翁忻旸摄

 

互联网法院,是否让网购从此再无忧

互联网法院的成立,是否意味着消费者可以放心网购?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前景美好,但时下仍有许多细节问题需要解决。

这些细节,首当其冲便是互联网法院如何知道“你是谁”。

“目前在电子商务领域,合同纠纷非常多,淘宝、天猫、京东、亚马逊等电商平台,每天的投诉量都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副主任杨明表示,互联网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可以利用身份认证系统来解决当事人的主体认定问题。

同样,杨明还指出,证据的认定仍是比较棘手的问题。

“在互联网环境下的交易结构中,主体方面包括平台和交易双方,但是,作为证据的数据都是在平台中产生、由平台控制的。很多时候,专业的鉴定机构都无法对是否存在数据造假做出鉴定。”杨明告诉记者。

杨明建议,作为与互联网法院建设相配套的机制,要探索建立第三方平台的中立规则,以及法院、网络平台、鉴定机构彼此之间数据端口的对接。

“互联网法院在国际上没有先例。”周汉华表示,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具体制度设计和运作中还要注意四个问题:第一,要全新设计,突破传统框架;第二,要在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和制度的硬性冲突,通过法院的运作,达到优质高效的结果;第三,要注意保护普通老百姓的利益,防止信息化加剧数字鸿沟,使得社会弱势群体更难;第四,要形成合力,善用互联网企业的机制。

“网站的很多制度,相互之间并不衔接配套,互联网法院要考虑如何与有效的机制衔接起来,形成一个合力,而不是加大制度之间衔接的成本。”周汉华强调。

新浪法院频道事业部总经理张长昊还认为,目前,涉网纠纷数量巨大,而且不断涌现出新的案件类型,导致互联网上广泛的司法服务需求与法院能提供的司法服务供给。

张天昊建议,互联网法院除了常规的审判执行工作,还要把推动涉网纠纷多元化解决作为重要职能,有效预防、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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