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全国政协委员、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阮鸿献。
中国网3月7日讯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阮鸿献提交提案:大力发展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加快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进程,统一各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允许零售药店设立中药配方颗粒专柜,有效提升中药配方颗粒的可及性,并大力支持中药配方颗粒出口,鼓励并引领企业加快中药国际化进程。
中药配方颗粒是我国传统中医药与现代科技结合的创新产物,实现了中药生产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产品便于携带和服用,符合目前现代人群生活方式,并出口到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中药配方颗粒已经成为中医药国际化的典范。
中药配方颗粒的安全性、有效性已经得到证明。1993年,国家科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中药配方颗粒列入“星火计划”;2021年2月国家将中药配方颗粒的销售范围由二级及其以上中医院拓展至具有中医执业的各级医疗机构。这说明,历经30多年的探索,中药配方颗粒的标准建立、质量控制、监管制度和法规不断完善,其安全性、有效性得到认可,中药配方颗粒管理体系已经基本建立。
阮鸿献委员认为,2021年2月,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共同发布了《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发布后,截至2023年2月1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共计发布248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各省也相继制定了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陆续开展了省级标准发布与备案审查工作。但各省工作进度参差不齐,国家标准和各省标准尺度和要求不一样。根据《公告》,中药配方颗粒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具备储存、运输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不允许药品经营企业经营中药配方颗粒,给患者用药带来不便,而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明确提出,要明显改善 “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同时,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制定进度偏慢,不能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制约了中药现代化产业的发展,也影响了中药国际化的进程。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制定要求不统一,社会总成本增加,效率降低,不利于产业的发展和产品的流通。
基于此,阮鸿献委员提出建议:
其一,加快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进程;统一各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备案审查工作要求。
其二,本着“放管服”的原则,允许具备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经营中药配方颗粒;允许零售药店设立中药配方颗粒专柜,根据处方为患者调配使用中药配方颗粒,有效提升中药配方颗粒的可得性、可及性。并充分利用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规模大、渠道覆盖广的优势,有效降低中药配方颗粒流通成本,健全和完善中药配方颗粒流通体系,满足中医药服务需求,加速中药产业现代化进程。
其三,出台配套政策,大力支持中药配方颗粒出口,鼓励并引领企业加快中药国际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