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上午,广西贵港市平南县警察胡平涉嫌故意杀人案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去年10月28日晚,平南县刑警胡平酒后在该县大鹏镇一家粉店内连开数枪,将怀胎5月的老板娘吴英打死,将吴英丈夫蔡世勇击伤。图为受害人家属在法警引领下前往法庭。洪坚鹏摄
死者家属索赔123万 或得不到精神抚慰金
广西警察枪杀孕妇案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案发后的3个多月的时间内,始终未走上司法程序,被网友戏称为“2013年十大烂尾案件”。
除了涉案民警最终判决结果,受害人家属的索赔金额也受到关注。因此前受害人家属拒绝涉案民警家属赔偿,此次提出123万元赔偿,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尚存疑问。
据受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陈逸洋介绍,吴英的父母还提起了总额共计123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包括死者吴英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的扶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吴英的丈夫蔡世勇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补贴、伙食补贴、交通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据媒体报道,受害人吴英的哥哥、受伤店主蔡世勇及其姐夫赖先生称,此前他们已经从当地政府处收到70万元的赔偿,但受害人家属未能详细说明该笔钱的性质。
有法律人士指出,从法律上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应该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赔偿,但是和普通的民事伤害案件不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要受到刑事处罚,依法律不会再有精神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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