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用电子烟戒烟不可取 控烟协会推其纳入禁烟范畴[图]

发布时间: 2018-08-09 17:03:43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杨佳 | 责任编辑: 杨佳

 

       有时,你在一些公共场所可以看到吸烟者吐出阵阵白色烟雾,迷雾中你看不清是他们吸的是烟草还是电子烟。更让人迷惑的是,面对吸电子烟者,你不知道上前制止的行为是否合适,因为法律法规对此还没有明文规定,这也让吸电子烟者吐出的浓雾更加让人迷惑。

      7月31日,北京地铁中一位乘客吸电子烟被人制止,双方争执不下。抽烟者辩称,电子烟不算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8月8日举行的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控烟信息发布会上专门对此问题进行了说明。世界卫生组织戒烟与呼吸疾病预防合作中心执行主任、中日医院呼吸中心副主任肖丹介绍了有关情况。

     世界卫生组织戒烟与呼吸疾病预防合作中心执行主任、中日医院呼吸中心副主任肖丹介绍电子烟的有关情况。 中国网 杨佳 摄影


       肖丹讲,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着和卷烟一样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通过雾化等手段,将尼古丁等化学物质变成蒸汽后供吸食。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在使用时理论上和烟草的吸食过程是同样的,一样会使人成瘾。

       对于一些广告声称采用吸电子烟的方式戒烟,作为中日医院烟草病学及戒烟中心负责人的肖丹有话说。她从多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了反驳。她讲,首先电子烟的安全性目前没有充分的测试和评估,谈其戒烟效果为时尚早。其次,由于电子烟中含有成瘾性物质尼古丁,因此使用电子烟并不能使吸烟者戒烟,只是从吸食传统卷烟转为吸食电子烟,本质上没有改变。同时,由于使用电子烟门槛较低,使用电子烟会使一些不吸烟者因使用电子烟转为对传统卷烟的依赖,不易戒烟。从人群角度,电子烟的广泛使用会增加传统卷烟的吸烟率、影响戒烟率,从而增加烟草对人群健康的危害,因此使用电子烟戒烟是不可取的。

       目前,对于在公共场合吸电子烟的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仍处空白。 中国网 杨佳 摄影


      北京控烟协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协会将电子烟定义为新型烟草,多数电子烟中含有高度刺激性的气体如丙二醇/丙三醇、重金属如镍、镉和铜等,其对人体的危害不言而喻。他强调,对于电子烟的监控很难与吸烟草的行为进行区分判断,如果对其区别对待将极大增加控烟执法难度。并且,吸电子烟的“吞云吐雾”行为将影响其他吸烟者的心理变化,有可能引发吸烟行为。

      世卫组织非传染疾病预防部门的负责人道格拉斯•贝彻(Douglas Bettcher)曾明确指出,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贝彻指出,鉴于电子烟的健康危害及其广告促销行为中的众多伪装性,必须对其建立全球管制规则。目前,全球已有39个国家全面禁止电子烟的广告、促销和赞助,有30个国家禁止在封闭的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

     此前,吸电子烟扰乱飞机正常行驶的事件也曾引发社会广泛讨论。早在1997年,中国民用航空局就出台了《民用机场和民用航空器内禁止吸烟的规定》,并于2006年明确指出,禁止在飞机客舱内吸“如烟”雾化电子烟类产品。铁路系统也有类似规定。

      北京控烟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针对公众场所吸电子烟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仍处空白,除民航和高铁外,能做的只是口头劝诫,协会呼吁全社会的关注。协会希望,尽快推动电子烟进入控烟体系,纳入禁烟范畴。笔者与公众一同期待公众场所吸电子烟管理办法出台,早日拨开云雾见月明。(文/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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