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的签订,宣告西藏和平解放。从此,西藏人民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在祖国大家庭里走上了团结、进步、发展的光明大道。

  以和平解放为起点,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进,贯彻执行《十七条协议》,有力维护了国家主权、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进行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百万农奴翻身解放、当家作主,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保障;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西藏社会制度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扎实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极大改善了西藏各族人民生产生活条件。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大力支持下,西藏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社会大局更加稳定、经济文化更加繁荣、生态环境更加良好、人民生活更加幸福,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呈现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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